问题 | 罪犯被判拘役后,有缓刑的可能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罪犯被判处拘役后,若其符合一定条件,便可申请缓刑。
对于所有被依法判处拘役或三年内有期徒刑的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来说,只要他们能够同时满足下述四个必备条件,都可以获得缓刑的宽大处理机会: (1)犯罪情节相对于严重程度较轻; (2)嫌疑人或者被告拥有真诚地悔过自新的态度与行动; (3)从法律以及人性角度判断,该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不存在再次犯案的可能性,不具备再犯罪的风险; (4)宣告缓刑不会给其所在的社区带来直接的负面影响。 在实际操作中,法官在判决缓刑时,还可以参考案件具体情况,要求嫌疑人或被告不得在缓刑考验期间从事某些特定的活动,不得擅自进入某个特定的地区、场地,或者接触某些特定的人群。 同时需要强调的是,已经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倘若被额外判处了附加刑罚,那么原有的附加刑罚仍然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此类情况做出了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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