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拘禁罪有时效吗判几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非法拘禁罪的追诉时效应为五年。若在该期限内未能对案件进行追究,则不得再行追求其刑事责任。
至于非法拘禁罪的量刑标准,需根据具体犯罪情节的轻重而定。轻度的犯罪情形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等处罚。 如若情节恶劣,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倘若行为人在拘禁过程中实施了殴打、侮辱他人的行为,甚至导致他人重伤,那么将有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的严厉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