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废品收购站收购赃物处罚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回收废品过程中不慎获得的赃款达到了三千元及以上的情况,此类行为有可能会被判定为违反刑法,涉及到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这一范畴。
对于那些明确知道这些物品乃是犯罪所得以及其所衍生出来的盈利收入,仍然选择窝藏、转移、收购、代表他人销售或采用其他形式进行掩盖和隐瞒的人来说,他们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处罚; 如果情节较为严重的话,则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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