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有精神问题怎么立遗嘱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 一、老人有精神问题怎么立遗嘱? 老人有精神问题是不能立遗嘱的,因为遗嘱人订立遗嘱时必须头脑清醒,能够分辨自己的行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法定继承人分割遗产的原则有哪些? ①份额均等原则。 ②体现养老育幼的原则 ③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多尽义务者多分;少尽义务者少分;不尽义务者不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时可以多分。相反,对被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④适当照顾的原则 三、法定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如果老人属于间歇性精神病人,在老人意识清醒的情况下也可以去立遗嘱,但鉴于老人的特殊情况,最好还是到公证机构立遗嘱,这样才能证明老人立遗嘱的时候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不然自己写的遗嘱在去世以后也很难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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