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期间发现之前还有案子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那些已经获准宣告缓刑或假释的罪犯,如在此缓刑或假释考验期间再次触犯新的法律规定,或者其过去被判定为未决之罪再度被揭发确认,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该立刻撤销掉他们所获得的缓刑和假释。这一责任,应该由审判他们新案子的法院在审理新案时承担起来。在此过程中,需要对过去判决和裁定中宣告的缓刑和假释进行全面审查并撤销,以确保司法公正及法律权威得到维护。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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