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假医疗器械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行为人在经营活动中,若生产销售未经法定质量检验达标的医疗器械产品,其危及消费者身体健康且程度严重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刑罚,同时需处以公司销售额的50%至两倍以下罚款;如该违法犯罪行为对消费者身体健康产生严重后果者,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同样也需处以公司销售额的50%至两倍以下罚款;而对于那些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人身健康损害极其恶劣的行为人,最高可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且仍需处以公司销售额的50%至两倍以下罚款或者公安机关进行财产追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医疗器械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或者存在其他缺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通知相关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和消费者停止经营和使用,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医疗器械,采取补救、销毁等措施,记录相关情况,发布相关信息,并将医疗器械召回和处理情况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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