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治安处罚第二次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治安处罚执行完毕之后,仍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
若个体实施了违法行为,即便已接受了治安处罚,然而一旦该行为触犯法律并构成犯罪,那么当事人就必须继续承受刑事制裁。 刑事制裁則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犯罪者所应付出的刑事法制裁,简称为刑罚。 当针对违法行径给予了治安处罚后,经深入调查,发现该行为已涉嫌犯罪且满足先行刑事拘留标准时,负责案件处理的机关可对涉事者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若经过判断,该行为并非犯罪或确实不成立,将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 另外,如发现涉事者另有其他违法行为,则在对原有行为做出处罚决策时,会同步告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五条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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