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供应商给采购回扣供应商违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采购人员从供应商处获取不当收益的行为是否触及法律红线以及受到怎样的惩罚问题,具体判定和惩罚尺度如下所示:
首先,如果供应商向采购人员提供各种名义的回扣或手续费,而这些物有所值的费用最终被采购人员据为己有且达到了一定数目,那么,此类行为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严厉处罚; 其次,倘若所获得的黑金犹如滚雪球般越累积越多,那么,不对行为人进行法律惩戒便说不过去了,此时对其将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情节严重者还可能被处以没收全部非法所得的刑事责任; 最后,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违反国家制定的相关法规,从各行各业获取不同名目的回扣或手续费并将它们纳入自己囊中,无论这笔钱是否用于个人消费,若这一行为被确认为公司或企业等机构的内部人员进行的,都应当被视为受贿罪加以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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