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介绍开增值税发票没有受益违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嫌故意开具未实际执行或进行流转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根据相关司法规定,一旦被判定为涉嫌犯罪,通常会被量刑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要处罚金,金额范围在二万元到二十万元之间。
然而,如果该行为系以企业或集团等单位的名义实施时,那么相应的法律风险将提高。 这时,法律通常会重罚法人单位(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公司),通常会让其承担罚金,并且对该法人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或责任人实行量刑,量刑范围也是处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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