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不符合累犯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
一、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如下: (1)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 如果前后两罪或者其中一罪是过失犯罪,就不成立累犯。 (2)行为主体实施前罪与后罪时,都必须已满18周岁。 犯后罪时不满18周岁的,不得认定为累犯;同样,犯前罪时不满18周岁但犯后罪时已满18周岁的,也不构成累犯。 (3)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4)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5年之内。 犯罪人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5年以后再次犯罪的,不构成累犯,只是酌定量刑情节。 二、特别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之罪的犯罪分子。 特别累犯的成立条件如下: (1)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只要前罪与后罪是这三类罪之一,如前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后罪是恐怖活动犯罪的,或者前罪是恐怖活动犯罪,后罪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均成立特殊累犯。如若前后两罪或者其中一罪不是这三类犯罪,则不成立特殊累犯,符合条件的成立一般累犯。 (2)必须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再犯罪。因此,如果前罪是免予刑罚处罚,也不属于被赦免的,就不成立特殊累犯。至于前罪所判处的刑罚种类,后罪应当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前罪与后罪的相隔时间,都不影响特别累犯的成立。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刑法》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