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区别有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区别:
(一)判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三)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刑法》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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