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役具体是怎样执行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一、拘役是刑罚中的主刑之一,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 二、拘役有如下特点: 1、刑期短于有期徒刑,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2、服刑期间,被处拘役者每月可回家1至2天,参加劳动者还可酌量发给报酬。 3、拘役期满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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