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诈骗犯罪怎么判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及第二次诈骗犯罪行为的审判过程中,法官将立足于多个层面全面考量各项因素,其中便包括了犯罪行为所涉及到的财务数额、犯罪手法的残忍程度、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以及罪犯在庭审中的认罪悔过表现等等。
一般而言,若罪犯在过去曾因其他犯罪行为而被定罪并已经服完刑期,那么在此基础上再度实施诈骗犯罪行为,便可能被认定为是累犯,法院在衡量量刑标准时也会对其从重进行裁决惩处。 例如,如果诈骗犯行骗的财物价值巨大,那么他可能面临着被判决三年以上长达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必须承担缴纳罚金的责任。 然而,最终对于该罪犯的刑期究竟应该如何确定,这仍然需要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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