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逾期如何不构成诈骗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信用卡逾期但未达到诈骗罪立案标准的情景下,一般是指用户在拖欠款项之后主动和银行取得联系,表达自身的偿付诚意,并且努力地逐步偿还欠款。
倘若逾期所涉及的金额并不巨大,并且用户并非蓄意透支,那么这种情形极有可能被判定为非诈骗罪范畴。 此外,倘若因突发的、无法预知或抵御的原因导致了还款能力不足,诸如重病、失业等等,同时能提供充分的相关证明材料,此类状况亦有机会被判定为不构成诈骗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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