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诈骗罪3000元如何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信用卡诈骗数额达至五千元人民币才可被认定为恶意欠款,涉案金额不足最低立案标准者,通常将不会被判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然而,若欠债人存在故意透支消费行为,且经过发卡银行两次催缴并未按时偿还贷款,逾期时间长达三个月以上,那么其很有可能已经触犯了刑法,构成犯罪。 对于那些尚未达到刑事犯罪标准的欠债人,他们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例如罚款、拘留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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