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超过五万算诈骗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信用卡欠款金额超过五万元人民币,则未必足以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然而,如果持卡人所进行之透支乃正当消费所需,且持卡人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清偿债务,那么通常情况下便不视为犯罪行为。 反之,假如持卡人存在恶意占有的主观意图,并且超过了银行设定的信用卡使用额度或期限进行透支,同时在收到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通知之后,经过长达三个月的时间仍然未能偿还欠款,那么此时便有可能被认定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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