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罪怎么判断去向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如何判定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将犯罪所得的流向问题,主要在于对其所得资金的具体用途以及后续处置方式进行深入分析。
若犯罪所得被用作于个人奢侈性消费、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或是任意挥霍浪费,以至于使得全部或部分款项无法追回,那么这类情况往往会被视为是犯罪行为恶劣程度升级的重要因素; 然而,倘若犯罪分子所获得的赃款被投入到正常的商业运营业务中,或者其有意愿且做出积极行动以尝试归还这笔资金,此时在具体量刑处理方面便可能存在差异化的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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