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合同诈骗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该议题的核心主体涵盖了多元化的机构组织,包括各类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以及社团组织。
其次,这些实体单位在执行商业交易活动或合约承诺过程中所存在的违法违规现象,如通过虚构本单位或假借他人名号签署合同这样的欺诈行为,或是在接受对方法人给付的各类货物、款项、预付款项或担保财产后选择逃避责任,都被视为带有明确的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 同时,这类诈骗案件的涉案金额必须达到一定标准才可认定为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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