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爷爷的遗产孙子有份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法律规定爷爷的遗产孙子有份吗 《民法典》规定爷爷的遗产孙子是没有法定继承权的。因为孙子不是第一和第二顺位的法定继承人,但是孙子可以遗嘱继承遗产。继承权的实现方式有法定继承以及遗嘱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孙子辈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吗 孙子辈一般不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爷爷去世,如果没有立遗嘱的话会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在孙子女的父亲,也就是爷爷的儿子去世的情况下,可以由孙子女通过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继承爷爷的遗产,但是继承的比例是孙子女的父亲从爷爷处继承的比例。 代位继承是指爷爷的子女(也就是父亲)先于爷爷先死亡时,由孙子女继承爷爷遗产的法律制度。转继承是爷爷先死了,还没发生继承,爷爷的儿子也死了,然后孙子女继承爷爷遗产的法律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三、孙子是否能继承爷爷的遗产 孙子女不是法定继承人,对于祖父母的遗产没有法定继承权,因此在正常情况下孙子女不能直接继承爷爷的遗产。 特殊情况下,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去世,即孙子女的父亲先于爷爷奶奶去世,可以由孙子女代替父亲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并且只能继承父亲有权继承的财产份额,即代位继承。 如果爷爷确实想把财产留给孙子女,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在遗嘱中直接指定孙子女为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法律规定爷爷的遗产孙子有份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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