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确认诈骗罪需要的证据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确立诈骗罪名的过程中,需综合多方证据以构建起完备且严密的证据体系。
其中,常见的证据类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被害人的详细陈述,详尽叙述被欺骗的全过程以及财物交付的具体状况; 书面证据,如各类合同、借据、收据等; 实物证据,如犯罪所使用的工具、涉案赃款赃物等; 证人证言,即了解案件相关情况的证人所提供的陈述; 电子数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 此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亦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对于犯罪行为的承认与否及其相关细节的描述均是判定案件事实的关键因素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证据及其种类】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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