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后消失算不算诈骗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借钱后消失不属于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就不算诈骗。诈骗罪的构成分别是:主体是满十六周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主观上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目的;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通过使用诈骗方法诈骗公私财物,获取财物,数额较大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借钱后不承认不属于诈骗,诈骗应当是在借款时当事人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通过欺诈的手段骗取借款,如果行为人是在借款之后拒绝偿还欠款不属于诈骗,出借人可以提起诉讼。《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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