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羁押期限届满怎么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刑事案件的羁押期已经届满,则将通常以其实施强制措施之日作为起点进行计算。
在侦查阶段,被公安或检察机关以涉嫌犯罪为由实施逮捕之后的侦查羁押期间不应超出两个月的法定时限。 如果遇到案情错综复杂、影响期限实现的案件情况,可通过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批准而获得一个月的延期。 符合法律所规定情况的案件,经此新增延期仍无法结案者,还可以进行再次延期。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对于受到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明确的决定; 对于案情重大且复杂的案件,可以考虑给予十五天的额外延长期。 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在受理各起公诉案件之后,应在两个月之内完成判决宣告工作; 但对于可能判处在死刑的案件或涉及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及具有法定情形的案件,经过上级人民法院的批准,可以再进行三个月的延期处理。 羁押期限一旦达到最高法定时限,便应该立即启动强制措施的变更程序或是释放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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