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对于涉及犯罪嫌疑人的案件,从被关进看守所的那一刻起,到最终交由检察部门审理,整个流程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一般来讲,对于由公安机关主导调查的案件,在嫌疑人被拘捕之后的最长期限为三十天内,公安机关将对该案提交给检察院进行审查并批准逮捕,而检察院则需要在七天之内对其作出是否同意逮捕的决定。
在此之后,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正常情况下不得超过两个月,但对于某些案情复杂且期限届满仍无法结案的案件,经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的审批和批准,侦查羁押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一个月。
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例如地处交通极为不便的边远地区发生的重大、复杂案件,或者涉及到大型犯罪团伙的案件等,侦查羁押期限还有可能进一步延长。
总而言之,涉及看守所移交检察院的时间跨度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需要结合案件性质、调查进度以及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