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时看守所羁押多长时间能出来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临时看守所内对嫌犯的羁押期限,通常是依照不同案件的实际状况来进行判断和安排的。
总体而言,若公检法三方在认定某人应予关押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必须在拘留手续结束之后的3日内,提交给检察机关审议并提出是否予以批准逮捕的申请。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之下,该时间长度可经延长,从原来的3天增加至最多4天。 另外,若涉嫌人员涉及到跨区域作案、连续多起犯罪以及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行为,依法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限则可以额外延长至30日不等。 在此期间,人民检察院有责任在收到公安机关所提请的批准逮捕申请书之日起的7日内,对是否做出批准相关逮捕请求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给出明确答复。 若检察机关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须在接获通知后立即将嫌犯释放; 反之,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那么嫌犯的羁押期将会相应地延长,直至案件的侦查工作圆满落幕,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并最终达到审判阶段。 因此,综合看来,嫌犯具体的羁押期限往往还需结合案件的性质、搜集证据的过程等多个层面,作出全面而细致的考量与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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