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的地点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司法实践中,监视居住措施通常应在犯罪嫌疑人员或被告人的固定住所内执行。
若相关人员并无确定性住宅,则可考虑在特定居所实施该项措施。 然而,若涉及到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其所在住所执行可能会对调查工作产生阻碍时,需经过上级公安部门的批准,方可在特定居所为其执行监视居住措施。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方式不应在看守所、拘留所、监狱等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场所以及留置室、讯问室等专用办案场所或办公区域进行。 同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相应地折抵刑期。 若罪犯被判处于禁止行动的管制状态下,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一天,应视为折抵一天的刑期; 倘若被定罪为拘留或者两年以上有期徒刑,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两天,应相当于折抵一天的刑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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