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刑事拘留程序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安局对于犯嫌实施刑事拘留之流程主要涵盖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必须具备充足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事涉罪行,方可启动此程序; 其次,必须经由县级以上公安局负责人批准核准后方可实行; 紧接着,须制作《拘留证》并当场向犯罪嫌疑人展示; 而在执行拘留过程中,至少需由两位侦查人员共同参与,同时应立即通知被拘留者的亲属。 然而,若遇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情况,通知其家属恐将妨碍侦查工作的开展,则可免除通知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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