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判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刑期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案件中的刑期通常从实际开始执行判决的那一天起算。
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于法院判决之下被先行羁押,则其每一天的羁押期限都可以折抵相应的刑期。 比如,某个被判罚有期徒刑一年的刑犯,在判决生效前已经被羁押了三个月,那么他实际需要服刑的时间便应为九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