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是不是等着判刑了才能执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并非指待判决刑罚之后方才实行之举。
实则,刑事拘留乃是由公安机构或人民检察院在处理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针对现行罪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其主要目的在于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脱、破坏证据以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利推进。 且在尚未宣判有罪之际,若犯罪嫌疑人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便可依法对其实施刑事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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