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到期怎么解除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待监视居住期结束之后,如若案件调查工作彻底完结且犯罪事实明确清晰、证据确凿充分,应将其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进行起诉和审判;
如若经审查并无犯罪事实存在或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无法认定为犯罪行为,或者犯罪行为已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等特殊情况出现时,则应解除对相关人员的监视居住措施。 通常情况下,负责执行该项措施的机构将会在监视居住期限即将届满之前通知决策机构,由决策机构做出是否解除监视居住的决定,并向被监视居住人以及相关单位公布这一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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