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怎么样才能不被收监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为了确保在监视居住阶段尽可能排除被收押,受到这种约束的个人必须严格地遵循有关的法律规则和监管条件。
举例来说,除非获得执行机构的明确许可,否则不得擅自离开已经开始实施的严格监视区域; 未经授权,个人也不能私自与其他人或通讯往来; 当传讯通知来临之时,应该严格按照规定准时到达有关地点; 在证人作证时,严禁以各种方式对其阻挠或影响; 此外,还不能有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通口供等行为。 同时,他们需要积极配合整体案件的调查以及审判活动,并毫无保留地提供相关的信息以及有力的证据。 只要案件本身没有出现更为恶化或者恶劣的进展,并且普通嫌疑人在整个过程中都能始终保持良好的态度以及遵守相关准则和条款,那么通常都不会面临被重新收回监狱的状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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