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刑事拘留的证物能退还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关于被指控涉及犯罪行为且已进入刑事拘留阶段的涉案物品(即证物)能否予以退回,必须依据个案具体情形进行审慎评估和判断。
若经法律程序认定该证物对审判结果已经无明确实质性影响,或者其实际价值已被其他证据所替代,则存在被退回的可能性。 然而,若证物对于案件性质的界定以及量刑标准的确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往往会在所有相关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之后,方才再度受理讨论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查封、扣押物证、书证的范围】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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