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执行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乃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受理之案件的侦查过程中,遇有法定危机情状之时,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实施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此举旨在确保侦查工作得以顺利推进。 刑事拘留的期限通常为三天时间,但若遇特殊情形,则可延长至四天; 而对于流窜作案、屡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等重大嫌疑人而言,拘留期限甚至可以延长至三十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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