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三年一般刑事拘留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那么此案中被刑事拘留的期限通常不能够超越第37天。
在此期间,作为一种暂时性质的强制执行措施,公安局将有权利对涉案事件进行深入调查并核慎罪证,一旦确信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他们将会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等待批准。 然而,倘若证据不足或无法证明其犯罪行为,公安局则有可能改变强制执行措施或者释放该名嫌疑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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