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偷盗罪刑事拘留几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涉及犯罪行为而被判处的刑事拘留时长,一般不应超出37日的上限。
在公安部门展开侦查工作的特定环节中,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设定为3个自然日,但在遇到特殊情形时,则可经由上级机关批准适当予以延长,延长期限最长可达1至4个完整的自然日。 针对那些流窜于不同地区实施犯罪活动或者曾经多次犯案以及有组织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公安机关有权将其拘留期限进行延长至30个完整的自然日。 此外,检察院在审查批捕期间必须在7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在此需特别指出的是,刑事拘留仅仅作为一种暂时性的强制性手段,并不是对违法者的最终审判和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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