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分几种多少天放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是依据国家法律规定的一种短期羁押措施,通常可分为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事拘留与由检察机关批准的刑事拘留两种类型。
在公安机关执行的刑事拘留中,一般情况下,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三天; 若案件情节较为复杂,则可以延长至四天; 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而言,其拘留期限则可延长至三十天。 至于由检察机关批准的刑事拘留,拘留期限通常为十四天。 但在特殊情况下,拘留期限可延长至十七天或二十一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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