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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警察异地逮捕怎么处理流程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治安部在异地实施刑事拘役及逮捕行动时,将遵守以下严谨且高效的程序:
首先,执行者须持有传唤通知书、拘传证明书、侦办事务协定公函以及工作证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前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进行联系求援。
随后,合作单位的公安机关应愿意配合并协助传唤或拘传犯罪嫌疑人至本地指定地点,或直接到其居住场所内进行询问盘查工作。
其次,如果需要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行动,则执行者需携带拘留证、逮捕证、侦办事务协定公函以及工作证件。
同样,他们也需联系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寻求协助,并且合作方公安机关必须派遣专员协助执行相关任务。
若是需要外地公安机关代为执行拘留、逮捕,则应当把拘留证、逮捕证、侦办事务协定公函等材料传送至合作当地的公安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接到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并在执行完毕后三日以内将执行回执送达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如果未能执行,也应当将回执送达人民检察院,并写明未能执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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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2:3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