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可以实行人身自由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执行刑事拘留期间,被拘留者的人身自由将受到严格的限制。
刑事拘留作为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受理的案件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手段,主要适用于在侦查阶段,当面临法定的紧急状况时,对现行犯罪行为人或重大嫌疑人实施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在此期间,被拘留者通常会被拘留在特定的场所内,他们的行动将会受到严格的监督与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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