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有什么了不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并非小事一桩。
此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署对于直接负责监督审理之案件,在展开调查探寻真相的过程中,受到法定紧急状况之制约而不得不对现行违法者或有重大犯罪嫌疑之人士实施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手段。 倘若不幸遭刑事拘留,这就意味着您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即将面临更为严谨缜密的侦查以及法律程序之审讯。 这对于个体之人的日常生活、职业事务以及社会声望等方面都会产生极其深远且严重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