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转刑事拘留的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要之务,是在执行行政拘留之期间内,如若察觉到被处罚者之行为涉嫌触犯法律法规,并且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该犯罪事实或然存在。
次要之因,则是由于犯罪现象所具备的严重性质,使得必须对其进一步追究刑事责任。 譬如,所涉犯罪行为可能会对社会公共利益产生重大损害,抑或是犯罪情节极其恶劣。 最后,为了确保案件调查工作得以顺利推进,有必要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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