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团伙刑事拘留会怎样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公安机关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团体或团伙成员采取刑事拘留这一强制性措施时,这就意味着这些人可能涉及到较为严重的犯罪行为,存在着较为明显的犯罪嫌疑人身份。
在此期间,公安机关将会继续深入调查案件,以获取更多的证据。 若最终证实证据确凿且犯罪事实清晰明确,那么这些人员将有可能面临法律的指控与审判。 而针对团伙犯罪中的各个成员,他们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的大小则需要依据他们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处的地位、发挥的作用以及参与的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后才能做出准确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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