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如何取证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就双方基本资质的调查取证,应当涵盖并不仅限于:
职业特性、工作环境、经济收益水准、居住条件、文化素养、人格涵养等各项要素。 (2)需深入了解和掌握双方父母的基本资质条件。 事实上,负责照顾孩子的大多数并非夫妻中的任意一方,尤其是对于幼儿园年龄阶段以下的幼儿,往往是由某一方的父母承担起这一责任。 因此,针对孩子过往所处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时间陪伴其成长的父母们的看法与健康状况,常常构成了决定子女监护权的一项极其关键的因素。 (3)尊重并关注孩子的切实愿望至关重要。 一般而言,在法院审理家长监护权裁决的过程中,将会尽力倾听年满八岁以上孩子的真实想法,并将汇报记录在案归档备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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