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前告知被害人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这一程序一般情况下并不需要通知到受害人。
刑事拘留共有两种类型,分别由公安机构和人民检察院直接负责管辖,主要用于在有关案情的调查过程中,遭遇了特定的紧急状况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对当前罪犯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临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刑事侦查工作能够有序地进行并获得预期效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