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需要审理不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并未必伴随着审理的需求。
这里的刑事拘留特指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隶属管辖的案件侦查过程中,遭遇法定紧急状况时,为防止现行违法行为或重大犯罪嫌疑人逃脱,而采取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若经深入调查取证,发现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存在犯罪行为,或者犯罪嫌疑人并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那么该案件将无法进入审理环节。 然而,若有充足的证据证实犯罪事实确凿,则案件将会被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随后可能会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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