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的实施条件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实施条件主要涵盖以下方面:首先,行为人正处于预备犯罪、正在执行犯罪或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司法人员察觉的情况下;
其次,当行为人被受害者或现场目击证人指认为犯罪嫌疑人时; 再次,在其周围环境或居住场所内发现了确凿的犯罪证据; 再则,当罪犯在犯罪后试图通过自杀、逃离现场等方式畏罪潜逃时; 另外,如果行为人存在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的可能性; 最后,若行为人无法提供真实的姓名、住址及身份信息,且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的,也可依法对其实施刑事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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