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刑事拘留了多久结束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入任何一起盗窃罪行引发的刑事诉讼案件中,被司法机关批准采取的刑事拘留措施,其最长期限通常不会突破37天。
然而请注意,此处所述的仅为刑事拘留的期间,具体的案件完结日期却可能因为案件本身的错综复杂性,以及取证工作中的种种挑战而产生差异。 举例来说,若是案件涉及的事实经过清晰明确,并且相应的证据链条已经足够丰满完善,那么有可能在短短数月间便可完成案件审理并作出判决; 反之,如若案情盘根错节,取证工作颇具难度,则可能需要投入更多时间方能完成所有必要环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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