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上有伤可以暂缓刑事拘留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身体出现创伤的情况下,当事人能否暂时推迟实施刑事拘押措施,需依据创伤的严重性与实际状况进行评估后作出判断。
如若创伤症状严重,可能对涉嫌者的健康造成损害,此时理应立即采取必要治疗措施,在此种情形之下,确实存在依法暂停执行刑事拘留的可能性。 然而,此类做法并非绝对适用于每种情况,必须先经过法律法规指定机构的全面评估以及严格审核程序后方能得以明确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