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定监护人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法庭指派监护人的具体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若被监护人为未成年人且对于其监护人的任命产生了纷争,此等情况下应由被监护人生成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村民委或者是当地的民政部门负责指派监护人员; 其次,如果相关当事人对于该任命存在异议,他们有权向当地法院提出变更监护人的请求; 第三个步骤则是确认监护人的范围;接下来所有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士都应该表达出他们自己的意愿;在完成这些环节之后,还需征询被监护人的意见并最终确定监护人的人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 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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