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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过的还能再传唤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曾遭刑事拘留的人员在特定环境下仍具备被传唤的可能性。
若案件出现了新的线索或充足的证据支持,或是需要进一步核查某些关键信息时,公安机关具有相应权限再次对其进行传唤。
然而,每一次传唤都应严格遵循法律规定,杜绝任意滥权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讯问的时间与地点】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的限制性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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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8 19:2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