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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三十会怎样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刑事拘留期限为三十日的情况,其实际情况颇为复杂。
通常情况下,如若在该三十日内,公安局并未成功搜集到充足的证据以证明犯罪行为的确凿存在,那么他们有可能会对强制措施进行调整,例如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方式。
然而,倘若证据确凿且充分,公安局则有可能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批准逮捕嫌疑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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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8:0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