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猥亵罪在拘留所能呆几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嫌构成强制猥亵罪的罪犯,其在拘留所内的羁押时长原则上不应超出三十七日之限。
若在公安机关展开侦查工作期间,涉及到拘留事宜,则具体的拘留期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如有特别情由,可予以适当延长,但最长只允许延长至四个工作日。 而针对那些流窜作案、累次作案以及团伙作案的重嫌罪犯,其拘留期限则可以延长至三十个工作日。 检察院方面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之日起的七个自然日内,进行审查并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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